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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批40处公房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2025-01-22]
0

一、招租资产信息

标的序号

招租标的名称

租赁面积(平方米)

出租用途

招租底价单价(元/平/月)

招租底价     (元/月)

培育期(月)

竞价保证金(元)

最低加价幅度(元)

备注

1

镇邦路66-68号一楼

160

商业

72

11520

2

69120

230

空置

2

南田巷33号一楼

47

商业

60

2820

1

16920

55

空置

3

文屏路187号1A室之一

364.44

仓储

16

5831

2

34986

115

空置

4

文屏路187号1A室之二

366.16

仓储

16

5859

2

35154

115

空置

5

阳台山2号之四102室

75.49

居住

28

2114

1

12684

40

空置

6

阳台山2号之四101室

79.11

居住

28

2215

1

13290

45

空置

7

屿后南里135号

95.4

商业

60

5724

1

34344

115

空置

8

海山路74号1-2层

184.14

商业

26

4788

2

28728

95

空置

9

象兴东一路12号3A

1117.42

办公、仓储

22

24583

2

147498

490

空置

10

湖里区禾山街道坂尚社区尚忠社559号301、302室

353.1

商业

20

7062

2

42372

140

空置

11

湖里区凤湖街48号

222.39

商业

20

4448

2

26688

90

空置

12

月台路17号北侧(1)杂间

13.08

商业

40

523

1

3138

10

空置

13

灌口凤泉路6号第二层

780.17

商业

13

10142

2

60852

200

空置

14

同安区祥路里6号之一

106.84

商业

20

2137

2

12822

45

空置

15

同安区市场路240号

123.09

商业

31

3816

2

22896

75

空置

16

鹭江道160-2号

62.36

商业

65

4053

1

24318

80

空置

17

鹭江道164166号

149.05

商业

63

9390

2

56340

190

空置

18

公园南路1号第四层01-03单元

86.4

办公

30

2592

1

15552

50

已到期,目前过渡租用

19

大同路109-115号1楼;土崎巷45号一楼;大同路110号1楼;大同路103号1楼

955.14

商业

52.4

50021

2

300126

1005

空置

20

局口街77号1层;局口街79号1层;厦禾路100号1-3楼;人和路58号;新华路2号1层

649.12

商业

37.8

24560

2

147360

490

空置

21

思明南路39号301-304、309-310

258.35

商业

38

9817

2

58902

195

空置

22

思明南路415号1楼

135

商业

55.5

7493

2

44958

150

空置

23

大同路372号

16.4

商业

72

1181

1

7086

25

空置

24

禾祥东路13号D27室

59.66

商业

70

4176

1

25056

85

空置

25

文屏路187号1A室之三

195.04

仓储

16

3121

2

18726

60

空置

26

仙岳路303-307号一层05

20.98

商业

41.3

866

1

5196

15

空置

27

仙岳路303号-307号一层12

43.5

商业

37

1610

1

9660

30

空置

28

仙岳路315号一层10

49.82

商业

38

1893

1

11358

40

空置

29

同安区城西服装商场24号店

13.12

商业

56.5

741

1

4446

15

空置

30

公园南路1号第二层02、03单元、Y3

66.12

办公

31

2050

1

12300

40

已到期,目前过渡租用

31

宜宾路12-8,12-7,12-6

128.91

商业

42.5

5479

2

32874

110

已到期,目前过渡租用

32

宜宾路16-6

44.77

商业

42.6

1907

1

11442

40

已到期,目前过渡租用

33

集美区白泉街9号之一2-6层

2225.52

商业

29

64540

2

387240

1290

临近到期

 

1.租赁年限(含免租期):5年。

2.招租方式: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招租,网络竞价,价高者得,项目登记办理及交易细节可咨询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电话:0592-2938932   0592-2938929。

3.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二个计租年度起,租金在实际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具体约定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4.免租期:详见招租资产信息表格。

5.租金缴交方式:每月5日前足额付清当月租金,逾期不交或所交金额不足的,承租人应承担拖欠租金的违约责任(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6.信息公告发布后,有意参加公开竞租的意向人,在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时,应对拟出租房产、附属设施及其周围环境等先进行勘察,了解招租房屋的现状(包括瑕疵),办理登记时须确认且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提交登记材料及招租房屋《现场踏勘与重要事项披露及权责与义务知晓确认书》,签订该确认书后意向人需对标的面积、水电、房屋现状予以确认,后续如产生异议及损失,请自行承担。出租方将为所有意向人现场勘察提供方便,但现场勘察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局限于交通费等)应由意向人自己承担。

7.本次招租房屋不得用于经营以下业态:存在一定边界噪声的营业性娱乐行业,如歌舞厅、夜总会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废品回收站、用于居住使用及其他有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内容以及其他有损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内容的文化娱乐经营活动。

8.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或以合作经营等方式变相转租。一旦发现乙方擅自转租、变相转租(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借、分租、合作经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9.租赁期限内,如因经营或使用需要,乙方须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包括装饰、装修、改造、安装设施设备等,本合同统称“装修”),应提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且乙方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及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整体外观,不得搭建构筑物、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并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运营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乙方的装修一般不应涉及扩建,如因特殊原因确有需要扩建的,应作出特别提示及说明,并提前报甲方研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扩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10.乙方在经营前须自行办理并取得开业及持续经营所需的全部证照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餐饮类)、根据经营业态所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税费、手续费等全部费用(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二、承租人要求

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审查拟参加竞价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拟参加竞价申请人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后,方可参加本次公房非住宅公开招租竞价活动。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单处房屋租赁期总租金底价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竞价人办理登记时必须提供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以下简称“担保人”),且竞得后担保人作为丙方与出租方、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须为厦门户籍、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该担保人在报名时须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担保函》,且不得有下列第3款情形,如有任何一项,不能作为担保人。竞价人无法提供符合前述条件的担保人出具有效《担保函》的,其竞价资格将会被拒绝。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价人不具备竞价资格,其竞价将被拒绝: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被列入执行名单的竞价人;

(2)与厦门市直管公房管理及经营单位有过或正涉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单位或个人;

(3)租用出租方其他房产存在拖欠租金情况的;

(4)被列入555000Jc线路检测中心控股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企业、团体或个人,不得参与租赁意向报名并不得承租或续租555000Jc线路检测中心控股集团及其所出资企业资产。

4.竞价人申请报名时必须确认本出租方案及所有附件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招租标的清单》、《房屋租赁合同》样稿、《现场踏勘与重要事项披露及权责与义务知晓确认书》;单处房屋租赁期总租金底价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同时提供担保人本人签字按手印签署的《担保函》并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按手印)等。

5.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

6.不允许联合竞租。       

三、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

1.公告时间:以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发布的信息公告时间为准。

2.报名规定:

(1)竞价保证金说明:

①竞价人参加标的竞价应按照招租资产信息表格缴纳标的相应的竞价保证金,请竞价人根据招租资产信息表格及拟竞得标的情况足额缴交。多报名需多缴纳;

②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账号主体与参与竞价主体须一致。仅接受转账支付保证金,不接受现场现金支付;

③竞价人成功竞得标的后,成交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待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按出租方的书面通知进行划转或退还;如竞价人未能竞得标的,竞价保证金由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在7个工作日按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④如竞价人未通过出租方的资格审核,竞价保证金在资格审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竞价人预留银行账户。

各标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招租资产信息》,报名及保证金缴交以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逾期无法办理登记手续。

保证金账户户名: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户账号:129500100100178615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

(2)办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以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发布的信息公告为准,各意向竞价人可于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咨询厦门产权产权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92-2938932   0592-2938929。

四、其他事项

1.合同条款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样稿)。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①看样时间安排:具体以出租方通知时间为准。

看样预约电话:0592-2938932  (工作时间:8:30-12:00,13:45-17:15)

②成交结果公示期:本批次全部标的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产权交易中心网站:www.xemas.com.cn)

③出租方将在起租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如原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将房屋返还出租方的,则交付时间顺延至原承租人返还房屋且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房屋之日。出租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的,租赁期限、计租起始时间及装修期相应顺延。出租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180天仍未交付房屋,承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具体约定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④更多内容详见附件,请竞价人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报名缴费成功视为完全了解、认可本次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接受竞价文件的约束,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委托实施公开招租单位信息

1.公司名称: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咨询电话:0592-2938932   0592-2938929

3.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18楼

六、出租方单位信息

1.公司名称: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厦门仙岳路2999号555000Jc线路检测中心集团办公楼7楼

3.政策咨询、答疑及投诉等联系电话:0592-2289633

 

重要提示:本信息公告为出租方自主发布,所有招租项目信息及招租条件以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官网(www.xemas.com.cn)发布的正式信息公告为准

  • 2024年第六批40处公房资产公开招租方案

  • 附件1:房屋租赁合同(样稿)

  • 附件2:现场踏勘与重要事项披露及权责与义务知晓确认书

  • 附件3:担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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